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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名飞行员实现有序流动

  • 发布时间:2015-07-03 08:30:46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许晓泓报道:中国民航飞行员有序流动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6月30日,国航、东航、南航、海航等14家航空公司在中国航协、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和民航局飞标司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依据《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签署了34名飞行员有序流动的协议。

  2014年11月26日,中国航协、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四大航空集团、37家航空公司和4名飞行员代表在北京签署了《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并依据公约成立了飞行员有序流动监督协调委员会。在中国航协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指导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14家航空公司完成了该公约签署后的第一次集中签约,34名飞行员实现了有序流动。

  据了解,东航等此次流出飞行员的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流动工作高度重视,在较短的时间内确定了签约人员,并完成了相关的手续。西部航空等此次接收飞行员的航空公司更是积极行动,不仅前往中国航协汇报交流,而且主动前往流出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在流出方看来,依据公约开展飞行员有序流动,使航空公司飞行员流动逐渐有了清晰的路径和公开透明的平台。他们通过内部的宣传贯彻,增进了飞行员对公约的理解和认同,有效地稳定了飞行员队伍,更好地确保了飞行安全。而接收方则感谢公约满足了自身的飞行员用人需求,并表示将做好流入飞行员的各项工作,使其快速投入生产。

  据民航局飞标司副司长胡振江介绍,飞行员有序流动对行业内运行安全的保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14家航空公司集体签约,标志着飞行员有序流动进入了新的阶段,对后续飞行员有序流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飞标司今后将对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继续给予全力支持,希望航空公司特别是还没有签署《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的航空公司,支持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更好地稳定飞行员队伍,确保中国民航持续安全发展。

  中国航协理事长李军介绍了《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签署以来,各航空公司和两个协会所做的工作。他说,今年上半年又有圆通货运航空、北部湾航空和东海公务机公司3家企业签署了《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使签署公约的航空公司数量增加到了44家。在肯定飞行员流动步入有序流动成果的同时,李军也指出,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在飞行员供不应求局面尚未改变、市场机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以往飞行员流动中积累的矛盾还需要逐步化解,公约还没有实现对国内航空公司的全面覆盖。他希望各签约单位认真遵守执行公约,不仅重视签约方的权利条款,也要同样重视约束条款。流出航空公司和流入航空公司要加强协商,接收方做到“ 不随意挖人,不纵容闹事 ”,流出方做到“ 不限制流动,不无故拖延 ”。要继续做好非签约航空公司的工作,使其认识到签署《公约》的好处,进入有序流动轨道。要切实做好流动飞行员管理工作,确保持续安全。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秘书长赵东升也在签约仪式上发言。中国航协副理事长李江民主持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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