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
- 发布时间:2015-07-02 10:14:5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旨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京津冀地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事实上,多年来,北京财政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主动担当、主动转变、主动协同,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和资金精心搭平台、建机制,已然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了先行探路和机制保障作用,真正做到了功能疏解中财政有支持、产业转移中财政有引导、协同创新中财政有助推、生态共治中财政有保障、联合采购中财政有设计、利益调整中财政有磋商。
据了解,北京财政自觉把财政支持引导和财税利益调整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沿,积极突破现有的行政体制壁垒和相对固化的利益关系格局,以机制先行来促疏解、促转型、促对接、促协同、促融合。
一是在功能疏解保障机制上,着力突出“疏得出”和“接得住”。将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人口调控目标任务相挂钩,多疏多得、少疏少得、有奖有罚,并对疏解区域搬迁成本和税收损失给予适度补偿;围绕“互联网+高品质生活服务业”研究设立发展引导基金,减少核心区传统服务业对空间的需求和对人口的吸附;调整现行的人口输入区公共资源建设补偿和后期社会管理费用补偿机制,对核心区在外区县建设安置房源的补偿全部改由北京市财政负担;运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基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安排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城市副中心加快功能建设。
二是在产业转移引导机制上,着力突出“扶上马”和“送一程”。运用200亿元规模的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及曹妃甸投资子基金,为北京外迁企业入驻河北产业园区提供综合服务和金融支持。目前,已由基金出资2亿元,启动了对唐曹高速运营和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由基金投资6120万元,支持北京煤化工公司在年内全部搬迁转移到河北和天津。
三是在协同创新促进机制上,着力突出“共同体”和“升级版”。重点围绕津、冀两地与中关村合作共建科技园区,研究探索科研经费投入方式、科研人才考核培养、科研成果鉴定和转化、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方式等改革措施,建立政策互动、资源共享、市场开放“三个机制”,打造人才培育、资金支持、项目管理“三个平台”,构建资源统筹、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三类协同创新共同体”,积极推进北京亦庄开发区、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等“协同创新试点”。
四是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上,着力突出“治源头”和“调结构”。支持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传输转化、来源解析等基础研究、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治,进一步推动京冀林业合作和张承生态经济区建设。2014年,北京财政投入1.15亿元支持周边地区生态建设,投入5665万元支持张承地区“稻改旱”和农业结构调整,从治理污染源头和调整产业结构上促进了首都“天更蓝、水更净”。
五是在政府采购协作机制上,着力突出“大市场”和“低成本”。重点在环境保护、交通建设、药品采购等领域开展京津冀联合政府采购,推动建立京津冀政府采购大市场,统一准入、退出、监管等各项标准和规则,以三地联手“团购”等方式降低成本,以扩大政府购买性支出支持稳增长,助力调结构。
六是在财税利益协调机制上,着力突出“同分担”和“谋共赢”。依托北京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开展企业迁移对北京市税收收入影响的测算和评估,与津、冀两地不同层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共同研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在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兼顾前期投入和后期利益中,加快建立三地“共建、共享、共赢”的利益协调机制。
专家表示,合理的税收分享机制有助于推动产业转移,对于保护和提高迁出地区和迁入地区的积极性都有很好的作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北京对资源的集聚作用相当大,财税政策能进一步推动一些非首都功能的产业向津、冀转移,这对于优化地区间的产业结构布局、优化首都和非首都地区之间的功能定位,会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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