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7月1日生效
- 发布时间:2015-07-01 08:31:17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颁布了《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2015)》,该规范2015年7月1日生效实施。
新出台的《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2015)》进一步突出技术标准特性,厘清了法定检验规则与建造规范的相互关系,解决了两者的衔接问题。对于规则已有明确要求的内容,从规范中予以删除,如防火、载重线标志、救生、通风筒、空气管、门窗等;对与规则不一致的内容进行调整,把涉及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转入规则中,仅保留技术要求,如氨制冷安全技术要求等。
与《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1998)》比较,新的《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2015)》主要的修改有:一是调整了规范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下限由船长大于等于12m调整为船长大于等于24m,并明确了90m以上渔船执行的技术标准;二是结合渔船大型化发展需要,补充了船体结构纵骨架式的有关要求,增加了65m以上渔船总纵强度计算方法,补充了侧推装置有关技术要求,根据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0年修正案的要求删除了使用石棉的相关规定等;三是鼓励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应用,增加了高强度钢和低温钢使用的相关规定,引入渔船电力推进的要求;四是进一步凸显渔船特性,适应渔船作业特点,允许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补充起重设备相关规定并独立成篇。 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