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暨流域生态补偿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30 16:31:56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相关要求,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与管理、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关键技术以及试点经验的交流培训,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5〕195号)安排,我部决定举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暨流域生态补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7月2-3日(7月1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辽宁省兴城市滨海路30号)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相关政策。
(二)流域生态补偿的相关研究进展、关键技术和案例。
(三)已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与管理、流域生态补偿的地方试点经验交流。
四、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从事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相关管理人员1名、技术人员1-2名,总人数约100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承办。
(二)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统一安排,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
(三)请参加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前将参加培训回执(见附件1)传真或发邮件至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联系人:张哲 张文国
电话:(010)6610304766556309
传真:(010)66103049
邮箱:shengtaichu@126.com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联系人:饶胜
电话:(010)84923269
传真:(010)84925169
邮箱:raosheng@caep.org.cn
(三)全国环境保护职工疗养院
联系人:郝硕
电话:13841646395 总服务台(0429)5410201
传真:(0429)5410200
附件: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暨流域生态补偿培训班回执
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暨流域生态补偿培训班培训日程(暂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6月2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