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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老总带着“40辆宝马”失联

  • 发布时间:2015-06-30 09:31:51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

  ■钱晚

  宝马4S店副总亲自服务,又是特批又是收款,既有优惠又有面子。恐怕换了谁都会觉得,这样的4S店服务真好。可是在慈溪,近40名购车者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支付了2000多万元购车款,却提不了车。当初卖给他们车的4S店副总,和全家人一起,“失联”了。

  购车者丁先生今年5月在慈溪宝恒定了一辆宝马5系车,车价是42万元。当时订车,他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4S店的沈姓副总。朋友介绍说,4S店的老总是职业经理人,沈副总是店里的二把手,是本地人,也是股东,一般慈溪人买车就找他。除了购车有优惠,售后服务也有照顾。经过一番沟通,沈副总给出了优惠1.5万元的折扣。

  但沈副总说,付款方式有点特殊,因为宝马全国车价统一,他们有规定,需要付清全款才能冲销售额,届时才有返点,而全款要打到副总的个人帐户上。这笔优惠的钱,要等到提车时,才能以现金的方式返给丁先生。既然有副总特批的优惠,丁先生没有多想,在沈副总的办公室签订了《汽车预订单》,对方还盖上了公司的公章。

  根据合同约定,丁先生的车要在6月30日前提车。但销售说,给沈副总的钱没到公司的账上,车不能提。整个周末,宝恒4S店里坐满了来提车的购车者。初步估计,和丁先生类似遭遇的有近40人,涉案金额大约有2000万元。根据车主的描述,他们的遭遇基本一致,都是沈副总先给优惠,少则一两万元,最多的一辆93万多元的车子,给了12万元的优惠,然后也在沈副总的办公室签下《汽车预订单》。付款后,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肯提车。

  这些车主该怎么维权?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孙佰军律师说,从提供的《汽车预订单》等材料来看,那些付了款却提不到车的消费者是向宝马4S店——慈溪宝恒购车的,并不是像慈溪宝恒在官方微信中声明的那样是在慈溪宝恒的公司小股东沈某处购车。《汽车预订单》中明确写了卖方是慈溪宝恒,而不是沈某,并且《汽车预订单》上盖有慈溪宝恒的章,沈某只是在《汽车预订单》上的销售主管处签名,说明沈某是在为慈溪宝恒履行职务行为,并不是以个人名义与消费者签订《汽车预订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由慈溪宝恒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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