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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15-06-27 09:33: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暂定于2015年7月27日下午2:30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七楼会议室对深圳市武警医院新建住院大楼项目等九个项目涉及的《深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具体会议时间地点,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二、听证内容

  根据《深圳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指引》调入调出地块面积占补平衡的原则,我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具体包括: 1、深圳市武警医院新建住院大楼项目;2、罗湖商业中心区片区H105-0033宗地;3、深业进智现代物流分拨中心(清水河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4、长城物流园城市更新项目;5、赤尾小学和上步码头旧改项目;6、莲塘尾详蓝04-02地块配套幼托项目;7、莲塘尾详蓝04-03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8、莲塘尾详蓝04-04地块项目;9、福田区安托山地区B401-0036项目。

  三、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与非部门陈述人

  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定人选。罗湖、福田两区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地块区位涉及罗湖区南湖街道、黄贝街道、翠竹街道、笋岗街道、清水河街道、东晓街道、东湖街道,福田区梅林街道、香蜜湖街道、沙头街道、莲花街道、华富街道、福保街道、南园街道等。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标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四、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7月10日

  五、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深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深圳市武警医院新建住院大楼项目等九个项目用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传真:8313916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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