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十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5-06-25 17:31:06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张建刚等2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井司南等3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刘伟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许欣等11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姜明军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杨钰等4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王孝等18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张建刚等2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井司南等37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许欣等11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杨钰等4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王孝等18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刘伟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姜明军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