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场所存在非法期货交易可举报
- 发布时间:2015-06-20 15:31:05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过软件充值8次,合计12万元,投资所谓的贵金属交易所。如今,上当受骗的小黄(化名)血本无归,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唯一的出路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士提示,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目前,证监会批准可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只有4家: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此外,上海黄金交易所也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的贵金属交易场所。
被害人小黄投资的是一家上海某贵金属交易中心,主营有色金属、珠宝等产品的销售,网站由杭州公司注册,服务器设在香港,开办单位是浙江一家贵金属有限公司。一日,当小黄发现自己投资的钱已经全部损失后,无奈之下,与当地警方联系。经调查,小黄是经他人介绍,接触到这家贵金属有限公司的贵金属交易服务,并按要求在其网站上下载交易软件进行操作。此后,警方对相关情况进行侦查。
在经依法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开展的期货交易,即为非法期货交易
一些交易场所开展的白银贵金属和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是否属于“变相期货”,发现情况后又要向谁举报?
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士做了详细的答复:现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没有关于变相期货的规定。根据现行《条例》,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在经依法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开展的期货交易,即为非法期货交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非法期货交易的查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证监会负责性质认定。”
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工作有严格的程序和证据要求。按照规定,性质认定应由相关公权力部门(如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根据需要向证监会提出请求,并附证据材料,证监会在分析研判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依法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规定,除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监管工作。“投资者如发现交易场所存在从事非法期货交易等违反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情况,可向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举报。”
普通老百姓不适合参与杠杆交易这样的高风险投资
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从近期投资者反映的情况看,其损失主要是在参与一些地方商品类交易场所尤其是贵金属类交易场所交易的过程中形成的。地方商品类交易场所,包括贵金属类交易场所,其性质应当是现货市场,而商品现货市场是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应当实行实物交割。如果不是相关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消费者,没有出售或者取得相关商品的真实需求,就不要参与这类市场的交易活动。
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士同时提醒,当前包括贵金属交易场所在内的很多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采取杠杆交易的方式,风险很大,普通老百姓缺乏专业知识,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都不强,其实并不适合参与这样的高风险投资,在当前清理整顿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交易场所仍有待进一步规范的背景下,普通投资者更应当谨慎参与,谨防投资骗局。 本报记者 钟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