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国实施药品集中采购 公立医院药价有望降低
- 发布时间:2015-06-20 07:37:00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南都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卫计委已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今年11月统一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这项改革剑指公立医院“以药补医、药品虚高、购销腐败”痼疾。改革实施后,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有望降低,减轻患者的负担。
采购独家专利药要谈判
按照2月下发的国办《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接下来中国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将进行分类。一些最基本的常用药在省级平台上集中采购,通过市场规范的招标方式,压缩药价。那些独家生产的专利药品,将通过谈判采购的方式,把药价压下来。由于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这些药正是价格腾挪余地很大的药类。
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向南都记者介绍,目前国内进口专利药有60多种,专利期已过但国内还没有仿制药的也有150-160种,整个专利药和独家品种市场上有600亿-700亿元花销。
“时间紧,这么多药没法今年就谈完”,郑宏说,卫计委正在制定试点方案,从试点起步,摸索经验的同时,要求一时谈不了的产品,也不要再加成了。“这样的话,药品价格可以节约100多个亿。”
今年采用招标新办法
据了解,2006年以后,中国开始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虽能发挥积极影响,但有的医院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部分药品价格虚高不下,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案件频发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药品采购新政要求,由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在汇总分析基础上确定本省药品采购范围,“这就做到了‘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江宇对南都记者说。
最新的通知还要求,在每年11月下旬开始统一招标。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说,这是一个“创新提法”。过去各省招标启动时间不一样,为了营造全国统一市场,促进企业理智性投标,把开标时间面向全国统一,以寻求更合理的价格。
“撬动医疗改革的杠杆”
南都记者了解到,卫计委的最新通知还要求,加快推进采购平台建设,今年内就实现,所有省级平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目前,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共5个试点省份已先后与国家药管平台互联互通。
这意味着,未来各地在采购药品时,能够获得该药企在其他省份出售药品的“情报”。郑宏解释,这有利于医疗机构在采购时,信息畅通,避免可能出现的药品价格虚高。
郑宏表示,通过药品采购改革,也是给公立医院的其他改革创造空间,省下的钱用来支持医院服务方面的改革,让医生劳动体现实际价值。“把医保基金原来支付到药品上的费用节省下来,转移到购买医生的技术服务上去”,郑宏说。
“药品是患者能够切实感受到的,医疗改革总需要一个撬动的支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丁洁说,政策明确要求医院药品利润下降,这就要求有更多相关政策出台,比如作为医院特别切实感觉到的补偿机制,以及医保联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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