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红罐”之争闹到最高法 未当庭宣判
- 发布时间:2015-06-17 07:3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凉茶“红罐”之争闹到最高法
加多宝王老吉昨对簿公堂,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庭长任审判长
加多宝和王老吉“红罐”之争引发3年持久战,昨天迎来关键一役。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这桩“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庭长宋晓明担任审判长。到底谁侵谁的权?昨日最高法未当庭宣判。
去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加多宝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加多宝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该判决。
庭审长达7小时 双方激烈交锋
昨天上午9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两案合并审理。
这场围绕“红罐”之争的诉讼,已走过3年长跑。2012年7月,加多宝、王老吉分别在北京一中院、广州中院起诉对方侵犯自己的红罐包装装潢权,2013年5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了将近12个小时。
昨天庭审也花了一整天,双方展开长达7个小时的辩论。最大的争议焦点,依然围绕到底谁家的产品是“知名商品”,“红罐”包装该归谁所有,商品的装潢和商标能不能分割。
昨天当庭陈述时,加多宝辩护律师认为,广东省高院去年底作出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并要求王老吉立即停止侵权。
王老吉的母公司广药集团则认为一审判决于法有据,请求法院判令加多宝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发布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最高法或将通过该案确定重要规则
庭审中,合议庭总结归纳出本案6大争议焦点,除知名商品认定、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归属外,还包括企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如何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提供保护的法理基础和立法目的等。
加多宝一方辩护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认为,这些理论问题对整个问题的解决有直接关系,相信最高法会花很大的功夫努力界定清楚,通过这个案例来确定规则,比如知名商品的认定、包装装潢和商标权之间的关系等。
昨天庭审下来,广药集团代理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明飞表示,无论一审从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指定广东省高院审理,还是二审由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庭长担任审判长,以及5位法官组成审判庭,都感觉到最高法对该案的重视。他认为,此案对社会公正和提高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起到积极的示范意义。
目前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之间存在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诉由,争议标的总金额已超30亿元,目前大部分案件尚未终审判决,本案是目前唯一进入最高法审理程序的案件。
争辩焦点
A 谁生产的凉茶是知名商品?
王老吉与加多宝到底谁是知名商品,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再次成为双方辩论焦点,因为谁是知名商品,关系到装潢权归属。
王老吉:本案知名商品是“王老吉凉茶”,口味、配方、用什么样的包装这些都不是界定知名商品的要素,无论由加多宝还是广药生产经营,不影响知名商品的认定,“王老吉凉茶”就是本案知名包装装潢的载体。从1995年到2012年,加多宝一直在生产王老吉红罐凉茶,用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为什么当时不说“怕上火喝加多宝”?
加多宝:如果用“王老吉”的商标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王老吉公司好好经营自己的绿盒就可以了,生产绿罐、黑罐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来争红罐?二者配方不同,口味不同,是不同商品,本案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多年经营的使用王泽邦后人秘方的红色罐装凉茶,即加多宝公司经营的曾经贴有王老吉商标的红罐凉茶及现在贴有加多宝商标的红罐凉茶”。
B 红罐包装包括“王老吉”三个字吗?
一审判决认为,包装装潢不能脱离王老吉商标单独存在。但加多宝认为这一点不成立。“红罐”装潢要素究竟是否包括“王老吉”这三个字,也是昨日庭审的关键点。
加多宝:我们请求保护的包装装潢是一个由颜色、文字等组成的有机的识别整体,文字的内容和含义不属于包装装潢的组成部分,知名商品名称和包装装潢是独立的权利,从消费者对红罐凉茶和绿盒凉茶的区分中就可以清楚看到,包装装潢和商标产生的识别功能是不同的,装潢本身是让消费者认识产品的桥梁,如果红罐装潢内换掉了罐装液体,相当于没有给这个包装装潢以保护。
王老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包括“王老吉”文字,且色彩、图案、文字已经是一个整体,成为消费者辨识的重要标志,加多宝使用红罐,恰恰造成消费者对红罐凉茶王老吉认知的混淆。广药集团认为,“王老吉”3个字是广药商标,包括“王老吉”3个字的包装装潢也应归属广药,如果归属不同市场主体,会让消费者产生困惑、混乱。
C 谁应该拥有红罐包装?
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因使用而形成,并非因行政许可而产生,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从创意、设计到实际使用于商品生产,再到商品的宣传推广,直至成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均是因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行为而形成,加多宝公司当然成为该权利的法定权利人。
广药集团和广州王老吉:涉案包装装潢归属于广药集团。本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与王老吉商标密不可分。本案的包装装潢显然是为王老吉凉茶量身定做的,其权利肯定属于广药集团所有。智力成果权的归属与包装装潢的归属是不同问题,包装装潢不同于版权,不能套用谁设计谁享有的原则。包装装潢中具有王老吉三个字,而王老吉又是商标,鉴于商标与包装装潢形成了统一的识别体系,所以,广药集团拥有该包装装潢也是顺理成章的。此外,广药集团就涉案包装装潢做了大量投入,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首先体现在对经营上的投入,涉案包装装潢的成名取决于知名商品的知名度。
采写:南都记者 马建忠 商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