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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开庭审理凉茶“红罐之争”案

  • 发布时间:2015-06-17 06:31:3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6月16日,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将公众的视线再次聚焦两大凉茶巨头的“红罐之争”。法庭上,双方就谁是红罐包装的权利人进行激烈辩论,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之间存在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诉由,争议标的总金额已经超过30亿元。而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归属之争,是双方争议的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诉讼。业内观点认为,该案的判决结果或将深刻地影响凉茶市场格局。

  王老吉指加多宝用

  “三无”数据背书

  作为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最关键的红罐包装争夺案,是目前双方一系列官司唯一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的案件。此前王老吉在商标案、“改名”“十罐七罐”虚假宣传案、“怕上火”广告语案等案件中均胜诉。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罐案做出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定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等。

  继一审胜诉后,此次王老吉又提交了新证据——加多宝一直使用的排名中介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今年3月被央视曝光为“三无”机构,涉嫌数据造假。

  王老吉方面称,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企业交钱就能被该机构评为全国市场销量领先品牌,这佐证了加多宝的“十罐七罐”、“七连冠”等相关广告的数据支撑存在造假,近期这几则广告已被广东、重庆、武汉等地法院判定为虚假宣传广告。

  此次庭审,王老吉与加多宝到底谁是知名商品,谁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再次成为辩论的焦点。王老吉代理律师史玉生表示,界定知名商品,应该符合消费者的辨识习惯、称呼习惯、记忆习惯。而自2012年7月立案至今,加多宝关于知名商品的陈述共变更六次,更显示王老吉才是消费者所熟知的知名产品。

  加多宝否认推出金罐为应对二审可能失利

  一审败诉后,加多宝提起上诉,并宣布启动“全球律师征集”活动,将在全球范围内重金聘请律师参与二审上诉。

  此次庭审,针对“谁应拥有红罐包装”这一争议焦点,加多宝方面认为,红罐是加多宝最先设计、最先使用的,并于1997年获得国家专利,同时,红罐凉茶是加多宝经过长期使用和大力推广成为知名商品,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和“谁创造、谁拥有”的原则,红罐属于加多宝毋容置疑。

  “在一审中,广药举证时,手拿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说是知名商品。同时,广药承认两个红罐凉茶的配方不一样,说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与广药生产的红罐凉茶是完全不同的产品。”加多宝方面表示,早在200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已经认定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红罐包装装潢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方面表示,一审判决中存在诸多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均已注意到并在二审的时候给予特别关注,并重新梳理焦点问题,相信最高院在二审时一定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坚信二审加多宝一定会胜诉。

  随着凉茶销售旺季的到来,王老吉与加多宝都投入了大量精力,应对市场变局。王老吉推出“态度罐”新包装以迎合年轻消费者需求,加多宝则高调“换装”,开卖金色易拉罐装的加多宝凉茶。

  在一些人看来,加多宝推出金罐加多宝,是在为红罐官司二审失利做准备。对此,加多宝方面坚称,加多宝推出金罐是品牌战略的需要,是品牌形象和品质的升级。现阶段,红罐凉茶根据市场需求还会继续生产,红罐和金罐会同时销售。

  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赵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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