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进入PPP要有国家公信力背书
- 发布时间:2015-06-12 09:29: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最近,国家在推广PPP模式上显然是下了大功夫。自去年至今,虽然全国各级政府先后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重大项目多达1250多个,但效果却不理想。究其原因,社会资本天生担心“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政府“投资陷阱”,而不敢轻易越“雷池”半步,生怕稍有不慎带来投资打“水漂”的风险。
应该说,当前从国家层面战略推广PPP模式是定向激活社会资本的重大创举,既从民生经济发展源头扣准了经济增长的原生态“脉搏”,又为社会资本谋求了一条普惠民生的福祉路,还牵牢了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履行“掌舵”职能的“牛鼻子”。当今,国家开放的国有公共服务领域涉及医疗、卫生、水利、能源、交通等多个行业的重大项目,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是一次极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尤其是在目前在银行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理财投资风险自担、股市持续“高歌猛进”、债市风险难料的大背景下,更需要社会资本毫不犹豫地参与到国家公共服务领域的重大建设中来,实现分享深化改革催生巨大红利的良好夙愿。本次重大水利工程的开放,就是让利于民、让利于社会资本的直接体现。
笔者认为,在做好政策推动PPP机制的基础上,不仅需要做好正面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行各业,还需要以国家公信力的方式为社会资本以多种渠道进入重大项目创造条件,更还需从以下“三创新”上进一步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内生活力,消除社会资本“担惊受怕”的心理顾虑,实现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种公共服务领域。
一是创新推行社会资本委托贷款,合理畅通社会资金有序流动的渠道。国家应出台支持各国有银行开发社会资本委托贷款的管理制度与激励政策,由国有银行直接出面公开吸纳散布于社会的各类巨额社会资金,通过自愿委托和合理分享贷款收益的方式,从正面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途径,消除社会资本的种种顾虑与担心,科学推动社会资本借助国有银行这一合法稳健运行平台,投入到各种公共服务领域,达成“百姓放心、银行舒心、政府开心”的良好归宿。
二是创新推动社会资本借贷登记制度,铲除社会资本被非法集资和吸存的滋生土壤。由各级政府出面,应自上而下地建立具备政府公信力的社会资本借贷法律登记机构,规定社会资本的借贷资金总量达到一定数额的,必须到政府指定的登记机构进行合法登记,社会资本自愿登记的可不受金额限制,给予登记在册的社会资本优先享受法律保障和维权服务。同时,对需要融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登记机构对项目主体进行真实性资格审查,让借贷行为在政府的监管下阳光运行,消除项目融资的“暗箱操作”,避免社会资本被非法集资和吸存造成的侵吞,从源头减少社会资本流动中的隐形风险。
三是创新推进价值投资与融资,激活社会资本进入上市和待上市的公司,不断激发资本市场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活力。国家应强制推行资本市场管理新制度,做到对上市公司和待上市公司强制实施“不除权与除息”的分红新政策,出台按月和实时公布财务数据以及重大决策事项的信息披露新制度,增强社会资本借助资本市场激发公共服务领域增长的内在潜力,消除社会资本的“另一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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