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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新增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发布时间:2015-06-08 08:29:18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呼和浩特6月7日讯(记者皇甫秀玲)从6月1日起,呼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增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装修、购买车库、缴纳购房办证费都可以使用公积金了。

  缴纳购房办证费包含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的,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办理时要出据《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发票、住房维修基金发票、办证费用发票等。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准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

  装修住房的,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要《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等。提取时限为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可办理一次。提取标准以购房面积为准,按照1000元/平方米计算,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核定标准。

  购买所住小区车库或地下车位的,也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需要《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及所购住房小区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发票等。提取时限以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以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及发票记录实际支出核定,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且不超出上限:车库20万元(含),车位15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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