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所有在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 发布时间:2015-06-05 20:29:47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在中央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将四、五、六年级中职在校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实现了所有在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通知明确,对符合中央免学费政策范围的学生,海南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对海口市所属中职学校、按每生每年1400元的标准对其他市县区所属中职学校进行免学费补助,其余免学费补助资金全部由市县区财政自行负担。
对公办中职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费标准全额给予补助。对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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