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创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模式
- 发布时间:2015-06-05 01:32:06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6月3日,记者从“稳增长 见行动”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林业厅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围绕创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模式、简化建设项目使用林业审批要件、逐级下放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权限等10个方面,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创新项目使用林地模式允许分期分段使用林地
据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夏留常介绍,云南省林业部门组织开展林地使用模式创新,深入开展采石、采矿、探矿、采砂、取土等“五采”项目使用林业用地的模式创新,对具备到期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五采”项目,按照临时占用林地性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夏留常表示,要推进云南风电建设项目创新林地使用方式试点工作,将风电场进场道路建设与森林防火通道结合,将风电场进场道路纳入当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目前,试点工作已在昆明、楚雄等13个州市展开。
夏留常透露,将允许分期分段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中已经明确分期或者分段建设的项目,可以按照规定权限分次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一次或者分批次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批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的林地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经用地单位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后依法予以延期使用。
简化建设项目审批要件取消建设项目林地查验收费
此外,省林业厅取消建设项目林地查验收费,查验工作改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指派2名以上技术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同时,实行林地及其林木采伐“双审合一”,在规定的使用林地申请报件中增加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限额同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和批复。降低了行政相对人办事成本。(记者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