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招鼓励社会投资进入重点领域
- 发布时间:2015-06-04 09:35:19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重庆近日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完善市场规则,营造机会均等、权利对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能源设施、公共服务、农业和水利、生态环保、信息基础设施六大领域,做足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确立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优先地位。定期发布行业发展规划,滚动向社会推出相关领域项目计划。逐步完善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增强市场信号。
二是深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项目特定受益对象成本分担机制。建立PPP试点项目“绿色通道”,加强与社会资本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政策保障,启动PPP投融资改革立法调研,切实保障投资人权益。
三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公开购买服务项目和内容。培育公共服务多元化提供主体,加快推进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支持社会投资者组建新型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支持社会主体、企业主体、事业主体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源。采取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聚合社会资本,以股权转让、股权融资、公私合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等具有一定经营效益的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大国铁干线铁路地方合资股份等存量资产盘活力度。
五是鼓励发展重点领域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与市内企业合作,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现代物流、生态环保等领域。做大做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作用,为基金投资提供退出通道。
六是落实重点领域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对社会资本发展公益性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关领域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源培训交流、医保社保政策方面同等权益,增强社会投资信心。
七是建立标准规范的市场合约制度。按照不同行业特点,规范完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按照要约条件,由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回报方式、风险分担、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以市场合约保障投资人权益。
八是形成公平公正的监护机制。完善行业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率和延续性。推进第三方评价,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建立项目退出机制,明确项目退出路径,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接管等事宜,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