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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0辆黄标车上路被查处

  • 发布时间:2015-06-04 08:32:49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焦轩 刘媛记者 何会文)自5月1日起本市实施行政辖区内黄标车全时段限行措施以来,交管部门已查处违法上路黄标车3570辆。交管部门表示,黄标车违反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依法将被处200元罚款,黄标车车主应尽快办理置换、注销等手续,切勿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违法上路,避免因闯限行或车辆漏检等被处罚。

  据了解,依据《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以及未按规定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自今年5月1日开始,全市行政辖区内全时段限行。交管部门4项措施对黄标车闯限行开展治理:一是国省道省际交汇处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了黄标车限行提示标志;二是已与环保部门建立互通机制,黄标车已录入交通违法处理数据库,电子警察和执勤交警可有效识别黄标车;三是全市近2000处电子警察24小时摄录黄标车闯限行违法;四是执勤交警继续加大对黄标车闯限行以及漏检、涉牌等违法的查处力度。

  交管部门还提示,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与注销,《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车辆更新指标。因此,黄标车应及时办理置换注销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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