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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辣条”重在法规落实

  • 发布时间:2015-06-03 02:32:17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黄齐超

  “辣条”最近成了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的一个焦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其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没有地方标准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计生部门,推动制定地方标准。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在生产方面,督促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切实采取措施,严把质量安全控制关。

  我们经常看到孩子对“辣条”这种刺激性很强的食品非常喜爱,但是公众对“辣条”的食品安全却始终存在忧虑。食药总局发布的这则通知强调了“辣条”等面食产品必须持证生产。出台如此具有针对性的严法重典,展示了食药总局治理“辣条”生产乱象的决心。

  公众对“辣条”的忧虑从何而来?显然,并非是忧虑其没有丰富的营养,因为“辣条”的主要成分是面粉。公众担心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地方:第一,选择的原材料——面粉不合格;第二,生产过程不卫生,细菌较多;第三,含有超标的添加剂和违规使用添加剂。“辣条”作为一种简易快食产品,我们可以不要求它有多么丰富的营养,但它至少不能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

  “辣条”虽然在消费者人群中口碑不佳,但它的销量却很大,这更显示了严格治理的必要性。之前虽然也有约束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但针对性不强,惩处力度不强,导致了小作坊生产始终“幽魂不散”。现在,食药总局的这则规范“辣条”生产的通知,让大家又看到了管理的希望,我们期待着它能严格约束生产企业的不轨行为,生产出合乎规范的食品,也能为“辣条”正名。

  大家对“辣条”的忧虑不会因食药总局发布了通知而消散。徒法不足以自行,再严格的法律法规,如果发布了之后不去主动落实,法律法规终究不能起到实效。这就是说,监管部门还应主动地去查处。事实上,查处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或小作坊,并不存在太大困难,只要职能部门深入到校园周边的小卖部,就可以发现蛛丝马迹,再顺藤摸瓜,揪出违规生产企业;相反,如果监管部门消极执法,坐等举报,通知的积极意义就必然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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