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商提醒:企业年报信息不可马虎
- 发布时间:2015-06-02 18:46:5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济南6月2日电(记者王志)今年是我国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施行后的第一年。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当前正值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期,但不少实行认缴制的企业在填报企业年度报告的“出资信息”时存在误区。工商部门提醒,认缴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章程如期缴付,相关信息需如实填报,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自2014年3月全面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绝大多数行业办理登记业务不再需要验资报告,降低了准入门槛,激发了大众创业活力,让不少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享受到便利。
济南市工商局日前随机抽样调查发现,不少企业在填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时,存在随意填写和出资没有按期到位等情况,可能影响企业年报的真实性。
“本来以为按照注册资本金总额填上就行了,哪知道差点公示了虚假信息,”一位成立于2014年9月、认缴注册资本150万的创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在填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时,他想当然地把认缴的150万元填成“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写成年报填报日期,但实际上这笔注册资本既没有到位,也没到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后来在工商人员的提醒下才及时做了更正。
济南一家开业已有半年的公司负责人黄先生介绍,由于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到了出资期限,而团队中一位股东中途放弃创业,他没有填报这名股东的出资情况。工商人员发现了这一情况,提醒他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才消除了隐患。
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化,应当先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示即时信息后,再填报年度报告。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虚报股东出资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