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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互认互贷 将由三城扩大至三省

  • 发布时间:2015-05-29 16:29:19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通讯员顿德爱)湘鄂赣三省公积金互认互贷迈出新的一步。昨从发布会上获悉,继去年12月武汉、长沙、南昌三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后,三省将推动互认互贷扩展至湘鄂赣所有城市,实行省际城市间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在数据上互通、服务上互助、政策上互惠,实现跨省异地贷款,促进住房消费。

  中三角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后,缴存职工可享受三大政策便利。首先,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异地转移互认。职工在“中三角”城市之间工作调动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跟随至现工作地。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贷款额度与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

  其次,互认互贷后,职工异地购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在长沙工作的武汉人,以前没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武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商业贷款。

  第三,职工异地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只需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信息证明,就可以按照当地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自三省省会城市开展公积金合作以来,武汉公积金中心已受理异地贷款申请8笔,贷款总额255万元。下一步,三省计划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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