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为创新创业提供公平有利的税务环境
- 发布时间:2015-05-28 20:41:2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5月28日,在由中国政府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共同举办的"发现双创之星"系列活动的启动仪式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表示,一定努力为创新创业提供一个公平有利的税务环境。
罗天舒介绍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新动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一个新的引擎,围绕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务总局也陆续做了很多工作,主要从四个角度进行。
第一,从整体的税务环境建设上面,通过稳步税务改革,为创新创业提供一个公平有利的税务环境。大家知道,经济发展是创业创新的一个大的环境,只有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才有更多更好创业的机会。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税务部门配合国家其他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目前正在推进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这个改革主要是限制一些重复征税的因素,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打造更好的产业,营造更好的环境,同时我们还在稳步推进消费税的改革,推进资源税税目调整。同时我们还在积极研究促进建立综合与分项相结合这样的一种改革,还在推进建立环境保护税种,所以这一系列改革如果将来能够顺利推出,我们一定会营造一个更好的创业环境。
第二个方面重点是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来支持普通性的创业。大家知道,创业者起步阶段更多是从小微企业开展,我们在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增添活力和发展动力。首先是对月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第二是对年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在实行20%的基础上,对不超过2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也就是说在年纳税不超过2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它实际的税率是10%。第三个方面是2015年到2017年,免征了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各项基金。
第三个大的方向是从支持创新驱动服务,来支持创新性创业。我们特别希望,我们在这个创业上,能够用自己的智慧用创新带动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
第四个方面是我们对重点创业群体的一些工作支持,主要是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经营的,我们在三年之内,每年每户给于8000元,最高9600元,同时还在继续加大这方面的优惠力度。在简政放权方面,2014年以来,我们陆续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2014取消了15项,2015年取消了14项,大程度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我们推行了一个线性纳税服务规范,这个规范把全国的税务服务机关做到了办事一个标准。在规范征管方面,我们进一步简化了税收管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最大限度便利大众。
我们税务部门积极地顺应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利用"互联网+"的要求,首先在上海自贸区实行了十项创新措施,这十项创新措施今年已经有四项推广到全国。今年广东、福建、天津等自贸区里面,我们又增加了十项措施,合成叫"10+10"的创新措施,我们会尽快向全国推广。
再一个就是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力度。我们为了保证税收政策能够确实被我们纳税人享受到,我局今年把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落实列为一号重点任务,从全面的宣传、全程的服务、全程的监督、全面的分析等角度,开展了全方位的工作。今年一季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有216万个,受惠面在90%以上,优惠的力度非常大。
下一步我们税务部门也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研究解决和尽快地完善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推进我们的税务改革,不断地优化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群众创业提供支持等等,继续完善我们的政策。税务部门将竭诚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有关的信息我们希望广大的创业者可以登陆我们的官方网站去查询,也可以直接拨打12366全国纳税服务热线,我们的税务人员会热情为大家服务。(记者 寇德印 唐诗颖 刘春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