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地方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5-28 15:47:15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海南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建立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从2015年起提高到12000元,在全国率先建立并落实地方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财政通过提高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增加项目经费投入等方式保障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将高职院校的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400元。海南省财政按照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所增加的经费投入,扣除生均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量后所余经费编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等。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海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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