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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逃逸留痕迹 抓啦

  • 发布时间:2015-05-23 08:36:05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焦轩 刘媛 记者 何会文)日前,宝坻区发生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事故交警通过反复比对肇事车留下的车体碎片确定车型后,逐一排查嫌疑车辆,最终将本案无证驾车闯祸的肇事者查获归案,目前该肇事男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

  据了解,5月18日5时10分,交警宝坻支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九园公路东双树村路口处,一名男子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公路上,伤者伤势严重,现场没有其他车辆。宝坻支队交警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展开勘验。经初查,交警确定这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因现场只遗留肇事车少量碎片,案发时正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且正值大雾,现场视线极差,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办案交警经反复对现场遗留肇事车少量碎片分析及车型比对,确定肇事车应为银色面包式小型客车,决定向事发地点前方延伸,扩大视频检索范围。

  交警在排查中发现,宝坻区新安镇男子刘某驾驶的津AF**36号五菱牌小客车,右前角损坏,有肇事嫌疑。面对交警的询问,刘某称该车的这处损坏是不小心撞到自家墙头造成的。办案交警向其出示现场散落物,讲清法律政策规定。在事实面前,刘某如实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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