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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可享补贴

  • 发布时间:2015-05-22 09:33:24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福州晚报讯 昨日,省政府办发出《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PPP项目公司上市,享受我省公司上市奖励政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PPP项目公司,省经信委在挂牌当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意见》明确今年至2017年,经省财政厅或其授权机构认定,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的,省财政按照项目新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给予实施地政府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奖励金额按上述标准增加20%。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助PPP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

  在财政部确认的2014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中,今年至2017年,地方政府通过实施PPP项目减少上述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省财政按当年化解债务规模的3‰给予奖励,单个市、县(区)累计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

  《意见》规定,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事先进行PPP可行性论证。除法律、法规、规章有禁止性规定外,只要是社会资本愿意投入的,原则上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

  《意见》提出,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社会效益好、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PPP项目,项目实施地政府可综合考虑“使用者付费”定价、建设成本、运营费用、行业平均收益率和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式,保障参与合作的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营。省财政将逐步安排5亿元省级PPP项目增信资金,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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