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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晒”年报 请抓紧时间

  • 发布时间:2015-05-21 10:29:20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郑倩)今年企业年报公示期限将至,已完成年报的企业却只有不到三成。工商部门昨日提醒我市企业,抓紧时间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避免因公示不及时被列为“黑名单”,造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据了解,自去年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施行以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不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改而实行年度公示报告制度。商事主体的信息通过信息公示平台自主向全社会公开。年报公示时限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但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各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完成率普遍较低。

  全程电子化操作,动动鼠标就能在网上完成的年报公示,为何大部分企业不积极呢?工商部门了解到,虽然年报制度已实施一年,但仍有很多经营者不了解年报规定,或是不熟悉具体操作方式;还有部分经营者未意识到逾期不年报的后果,认为年报时限长,不用着急。此外,一些企业在登录年报公示平台时,因为忘记注册的用户名或密码,导致无法登录。

  提醒

  上网就能完成年报公示

  工商人员表示,不清楚如何操作年报公示的企业,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www.xiamencredit.gov.cn)的“年度报告公示入口”进入,按照页面左下方的“操作手册”指引操作;无法独立公示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到辖区工商所,由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指导。

  不按期公示将被列入“黑名单”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将被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而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相关违法信息将一并向社会公示,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影响效应,在银行信贷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行业评优等方面都会有不利影响。(本报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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