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法治能否托起“牛长熊短”的股市
- 发布时间:2015-05-21 08:56:0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资本市场是资金场、信息场、名利场,因而也必须是法治市场,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均表明,建立一个健康、高效、活力焕发的资本市场,必须依赖法治的良好实现
■本报记者 侯捷宁
随着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证券法》紧锣密鼓修订,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开始全面提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市场是信心市场。而投资信心源于看得见、摸得着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与实践。良法是资本市场善治的前提。法律不仅应具有可操作性、可诉性与可裁性,还应具有温度。”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近年来广泛形成资本市场发展的共识。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多次重申:“法治强,则市场兴”。资本市场是资金场、信息场、名利场,因而也必须是法治市场,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均表明,建成一个健康、高效、活力焕发的资本市场,必须依赖法治的良好实现。
“一个成熟的股票市场必然是一个高度依赖法治的市场。”国信证券发展研究总部总经理何诚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票市场本质上是通过交易来实现合理配置资源这一核心功能。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法律规则,人们无法预期交易结果,无从判断交易安全,自然也就不可能形成公平高效的市场机制。股票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与法治的价值理念具有天然的同质性和一致性。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指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资本市场的法治化程度必将提高;而中国的法治化与西方的法治化有所同,又有所不同,需要保持清醒认识。同的一面就是坚持起点公平、竞争机会公平的原则;不同的一面是,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西方搞三权分立,互相扯皮、掣肘。我国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也要坚持“三统一”,落实“三统一”。
何诚颖介绍说,从美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美国股票市场在历经200多年的约束与反约束、操纵与反操纵、投机与反投机、欺诈与反欺诈、危机与反危机、内幕交易与公平买卖等不断的较量中,大量的股市制度得以建立并完善起来。正是动态、灵活、完善的股市法律制度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构筑起美国股票市场依法治市的制度体系,给予市场参与者对于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信心,为美国股票市场走出“长牛短熊”的运行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刘俊海认为,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治理的现代化,除了加强与完善行政监管体系,还必须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行业自律体系、投资者自力保护体系及媒体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证券基金业协会等的自律职责。行业自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护。资本市场没有自律,就没有公信力,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何诚颖认为,我国股票市场依法治市包含两层的含义:其一是股票市场法治化的进一步推进,包括《证券法》修改、《期货法》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执行、注册制落地等法制体系的完善;其二是股票市场监管的转型,包括监管理念、模式、方式、手段、运作方式等全面的转型,以适应现代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
事实上,在资本市场改革步入深水区以后,证监会也一直坚持用法律手段推动改革创新,努力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路,推出了一系列以法治为内核的市场改革举措,从推动立法进程、加快多层次市场建设,到深化发行和退市制度改革、加大市场稽查执法力度,依法治市之路越走越实。
财经评论家宋清辉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步入深水区,资本市场肩负着优化资源配置的重大使命,而依法治市是夯实牛市的重要基石。
2015年重点推动的《证券法》修订及发行注册制改革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依法治市话题。宋清辉向记者表示,《证券法》经2005年修订后已有近10年,此次修改将有助于市场体系重构;而注册制改革将拓宽更多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吸引更多资金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