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主蒸汽系统电动截止阀改造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5-19 18:31:49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LBA10/20/30/40AA101截止阀物项替代安全重要修改的函》(苏核发〔2014〕446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主蒸汽系统电动截止阀(LBA10/20/30/40AA101)物项替代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5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