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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提、增、调、建”完善城乡养老保险

  • 发布时间:2015-05-19 11:51:17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安徽省广德县近日制定出台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力促全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提高参保缴费补贴标准。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3个档次,每个档次给予对应的补贴。以缴纳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为例,经测算较之前的标准,补贴增长率依次为9.38%、17.65%、38.89%、57.89%。另外,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乡居民和农村双女夫妇,从之前的每人每年15元和10元标准增加到每人每年30元。

  增加基础养老金补助金额。对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直接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增至75元,缴费领取人员由每月70元增至85元。

  调整个人账户计息及余额继承政策。一是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调整为按国家规定存款利率计息。二是规定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部分。

  建立丧葬补助金和金融机构考评制度。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680元。逐步建立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融服务合作机构的考评制度机制,定期对其批扣、发放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参保群众在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过程中获得称心、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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