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船税
- 发布时间:2015-05-19 06:31:29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小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明确了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而新能源汽车将可免征车船税。
《通知》明确指出,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而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不过,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则需要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相关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而以铅酸电池为动力电池的车型则不能享受减免政策。
此外,对节约能源车船,《通知》也明确了减半征收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