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可受理反价格垄断举报
- 发布时间:2015-05-15 09:35:1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王玉萍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反价格垄断工作办法》已经出台,本月起,福建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可在自贸区内受理反价格垄断举报和咨询,并为举报人保密。
《办法》称,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管委会可以向举报人了解被举报人基本信息、举报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已向其他行政机关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告知举报人直接与相关行政机关或法院联系,或依照本办法进行甄别与移送。
对自贸区内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省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终止调查决定,并在作出有关决定之前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对自贸区内价格垄断案件,省价格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终止调查决定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告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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