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下 增值税发票犯罪大增
- 发布时间:2015-05-15 09:13:55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余东明
□本报见习记者徐鹏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去年该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5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86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据了解,该省经济犯罪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金融领域发案突出;二是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三是改革政策影响下相关领域经济犯罪亟须重点防范。
金融领域发案突出
“受企业融资环境影响,金融机构前期信贷风险控制不严导致骗贷案件高发,部分企业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跑路’现象引发的金融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各地频频出现涉嫌非法集资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P2P网贷公司携款‘跑路’事件,给群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韩杰说。
据韩杰介绍,今年以来,非法集资开始向网络、农村、正规企业、金融机构蔓延。比如,不法分子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非法揽储、金融机构少数职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向社会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欺骗性强,造成损失更难以挽回。
2014年1月,平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李某、郭某等人涉嫌利用农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郭某通过注册成立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向农户宣称合作社存款利息高于银行利息,并给予存款人实物奖励,中间介绍人费用奖励等多种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除传统恶意透支外,还出现了大量制作伪卡盗刷、利用金融机构系统漏洞非法套现等新型犯罪手段,套现数额巨大、隐蔽性强、犯罪团伙组织化程度高。”韩杰说。
2014年1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利用商场收银员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到青岛市市南区某超市商场应聘收银员,趁消费者不防备时,伺机盗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先后伪造银行卡30余张,盗刷40万元。
犯罪手段花样翻新
韩杰说,随着经济犯罪加速向互联网蔓延,传统的利用网络制假售假、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持续高发,以P2P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新型犯罪不断滋生。
2014年3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调度下,广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王某、翟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该案涉案价值近6000万元,涉及全国16个省市,受害群众1000余人。经查,王某以服务“三农”的业务为幌子,拉拢客户资金进入“黄河三角洲农产品市场交易平台”,使用虚假资金诈骗受害人3000余万元。
经济犯罪动态化、跨区域特征越来越突出,涉案地域经常跨越多个省市乃至多个国家和地区,防范打击难度加大。
2014年8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青岛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跨国网上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服案,捣毁生产工厂3处,销售、仓储窝点25处,抓获犯罪嫌疑人86人,缴获制假设备40余部。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等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东、广西等地,非法组织生产假冒名牌运动鞋服,在互联网开设网店进行销售,涉及全国12省17市并延伸至哥伦比亚、波兰等国家,涉案金额1.7亿元。
韩杰说,合同诈骗类犯罪还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金融业务的监管漏洞,借助金融机构来提升自身信誉,从而诱骗受害人签订合同的新情况。
营改增下相关犯罪大增
“在逐步健全对民间融资监管机制的过程中,利用‘融资’、‘民营金融机构’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仍然突出。”韩杰说,随着国家税制改革“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广,不法分子利用政策漏洞,非法制造、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买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类的犯罪案件的数量大量增长。
2014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青岛某药业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郑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下,郑某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江苏等8省市2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5亿余元。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石学鹏说,该案暴露出在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价格虚高,个别企业通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税款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等问题。
本报济南5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