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建好五年为何仍通不了电
- 发布时间:2015-05-14 07:34:33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位于高邮市横泾镇(已并入甘垛镇)的两个国家农业土地开发项目,不算地方配套,中央、省、市财政投入就达1280万元,早在5年前建成并通过验收。但截至5月初,7座灌溉泵站中还有6座未通电,与其配套的硬质灌溉渠荒废闲置,部分农民守着空泵站、空水渠花钱打水灌溉。好端端的惠民工程沦为摆设,当地群众痛心不已。在省有关部门支持下,记者从3月份起先后3次赴实地调查。
7座泵站怎么成“半拉子工程”
甘垛镇带程村有一条南北向长约2.4公里的灌溉渠,沿途分布5座样式统一的泵站,灌溉区域覆盖5个村民小组的上千亩粮田。“2010年建成后,就没用过!”3月12日,71岁的4组村民陈德桂指着破损的泵房对记者说。
5座泵站实际是“半拉子工程”,既未接入电线,也没安放电动机,仅有一台水泵而已。其中,苏中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园区内的一座泵站,半个屋顶没了。另外4座泵站也破损严重,有的屋顶漏了大洞,有的门窗不翼而飞,有的成了附近村民堆放杂物的仓库。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泵房外墙还刷着“农业开发功在千秋”“农业开发致富农民”等标语。
与泵站配套的灌溉渠也损毁严重,或坍塌,或杂物堵塞,或被拦腰切成机械作业的便道。“栽秧用水怎么办?”记者问。“用小水泵或机器船打水呗。”陈德桂回答。
“原指望泵站建起来打水省钱,没想到空欢喜一场。”带程村7组56岁村民周如顺气愤地说,自己种了3.5亩地,雇请机器船打水,每亩水费高达100元,比附近三垛镇村民用电灌站打水,每亩要贵四五十块。家住三垛镇柘垛村7组村民吴宏玉对此解释说,电灌站比泵站打水快、上水面积大,摊到田亩上的单位成本自然低;而一家一户无论自打还是雇人打水,由于面积少,单位成本就高。“水费贵,很正常。”
除了这5座泵站,在苏中大地公司农业园区内还有2座泵站,建成后也一直闲置。
“半拉子工程”验收竟获优秀
当记者向当地村干部了解项目设施为何闲置时,他们纷纷摇头,“上面搞的,村里不知情。”
记者了解到,带程村的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涉及两个部门,一是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实施的“2009年扬州市级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含5座泵站,项目总投资580万元,于2010年通过竣工验收。二为高邮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实施的“高邮市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含2座泵站及为上述5座泵站配套的灌溉渠,该项目仅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就高达700万元,2011年5月建成,6月通过扬州市级验收。
国土部门为何只建泵站、不建相配套的灌溉渠,且未拉线接电?高邮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马建强解释说,根据该项目实施规划,建设内容不包含低压输电线路和电动机装置,未规划建设的部分均应由项目所在乡镇负责配套到位。“镇财力不足,配套有困难。”时任横泾镇副镇长、现为甘垛镇分管副镇长詹福江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
然而,就是这样两个配套没到位、未发挥效用的农业土地开发项目,最后均堂而皇之地通过验收。其中,农开部门实施的土地治理项目还以“优秀等次”通过扬州市级验收,且获得不凡评价:“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实施组织有力,工程质量高、形象好,建设规范、醒目,发展高效农业成效明显……”
而《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建设的沟、渠、路、涵是否配套;工程管护措施;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情况等”,均是土地整理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则将“项目建后管护”纳入主要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完好率、管护人员、管护措施、管护资金落实情况等。
让记者困惑不解的是,对照以上两个“办法”,这个连验收条件都不具备的“半拉子工程”,为何不仅顺利通过验收,还获得“优秀等次”评价?至今不通电、泵房设备不全、灌渠破损的灌区,“工程质量高”高在哪?“形象好”又好在哪?
部门相互扯皮致一闲5年
项目建成后一“闲”就是5年 ,为何上下视而不见,不加补救?记者调查发现,有关方面往往站在各自立场“讲客观”,很少从农民受益、项目效益、国家资产保值等大局思考问题、积极应对。
在几轮调查中,无论国土、农开部门,还是当地镇村,均将灌溉设施闲置归结为“新情况”:一是所谓“土地规划调整”。如苏中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当地流转2240亩土地后,将原先发展高效农业的规划,改成特种水产养殖和经济林木种植,结果造成已建好的泵站和灌溉渠功能闲置。“为何不统筹规划、做好规划变更衔接?”对于记者的质疑,对方表示“没想到”。
二是所谓“水利灌排体系调整”。因5座灌溉泵站外围,又新建了一座大型排涝泵站,尽管排涝可以覆盖带程村,但仍不能替代5座泵站的灌溉功能。对此,高邮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钟晓强坦承“顾此失彼,忽视了”。
三是所谓“无力配好鞍”。据了解,当年国土和农开两部门实施的农业土地开发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均移交给带程村管理和使用。按规定,带程村应对项目管护承担责任。但村支书周智面露难色地给记者算了笔账,如启用5座泵站光架电杆拉线,不含新增一台变压器,就需要16.8万元。“反映到镇里,镇里说没钱。我们一个经济薄弱村,能有什么办法好想?”“那市里协调了吗?”记者问。他摇头说“不清楚”。
重建,更需要重管重成效
3月底,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省农业资源开发局。4月初,省农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孙连喜通报记者,经过省、扬州市、高邮市三级农开部门调查,记者反映问题属实,已要求项目所在镇村,对部分损坏的灌溉渠、衬砌排沟等工程抓紧组织修复到位,并责成苏中大地公司将一座农开部门建设的未接线泵站,限期修复启用,确保项目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要求苏中大地公司择址新建同等规格的排涝设施,以替代被其废弃不用的排涝站。
“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是农业开发的根本。”孙连喜说,此事给我们的启示和教训是深刻的,一是项目规划和审批关口要前移,做好立项前的考察、论证、评估工作,并与发改、土地、水利等部门做好规划衔接,避免同当地农业招商或先期投入项目“撞车”重叠,防止项目重复投资和建设。二是进一步严格项目验收程序和制度,对不配套、未完工的项目坚决不验收,坚决惩治“项目腐败”。三是加强项目竣工后的运行监管,落实管护责任,将项目运行质量与其今后项目申报数量挂钩,建立诚信档案,杜绝项目一建了之、名存实亡。
5月5日,记者第三次赴高邮实地回访。只见带程村破损的灌溉渠已经得到了修补,渠中的杂物基本清理干净,苏中大地公司农业园区内的1座闲置泵站已经拉线接电,恢复使用功能。但由国土部门建设的5座泵站依旧是“老样子”。记者多次联系高邮市国土局“催促”,他们的答复始终如一:“配套应由镇村负责。”那么,镇村及国土部门能否学学农开部门闻过则喜的态度,以“马上就办”的作风,迅速解决已拖延5年的“泵站不通电”问题?本报记者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