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群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 发布时间:2015-05-13 11:32:42 来源: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王依然)市民牛女士向党报热线反映,自己的孩子出生于2005年,且有独生子女证,但至今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费。咨询辖区街道办后得知原因是夫妻双方属于无业人员,无明确支付单位。对此,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可凭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此费用。
2005年,牛女士的孩子出生,落户在济钢新村南区,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目前孩子已经10岁,但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费。牛女士称,自己的丈夫早年曾在一家工厂工作,但不久该工厂破产。目前夫妻二人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鲍山街道办事处在回复牛女士的反映时称,无业人员并非劳动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关于此类人群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问题,相关法规文件并未明确规定支付单位。上级计生部门也未下发该类情况的文件和通知,街道并不是一级独立财政单位,也就没有该项开支的权限和项目。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政法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工作单位的人群,在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发放,凭独生子女证享受。”同时他表示,“从工厂下岗失业人员,我们理解的就是由其户籍地所在街道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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