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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给去世婆婆开死亡证明 折腾7个月未办妥

  • 发布时间:2015-05-13 06:47:0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何荔枝近日终于拿到了这份死亡证明。

  为难 死亡证明难开

  2013年下半年,沈阳市民何荔枝家的房子动迁,当时房证上写的是其老伴的名字。2014年1月其老伴突然去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何荔枝,得去公证处改名才能办理回迁房的房证。

  何荔枝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得知办理房子过户需要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

  何荔枝的公婆是1992年去世的,她先找到了公婆生前的户口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及当地的社区警务大队,均没有查到死亡证明。警方说,根据规定派出所只保留近20年的居民死亡证明。

  何荔枝又去找公婆去世时的医院。可医院已经不在了,在原址建的新医院表示,超过20年的死亡证明要到疾控中心办公室去查。而沈阳市和平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疾控中心只有2000年以后的死亡证明底单。何荔枝最后想到了殡仪馆,得到的答复是殡仪馆只保存15年的火化存根。

  “为啥非得要一个去世了20多年老人的死亡证明?”何荔枝想不通。

  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之后,西塔派出所决定“特事特办”,在何荔枝老人的侄女、孙女和一名老邻居的儿子在场做笔录的情况下,为何荔枝开具了公婆的死亡证明。

  现状 “抓瞎证明”害人

  变更房产证确实需要死亡23年的公婆的死亡证明吗?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用来证明继承人是谁,因此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材料都不能少。而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何荔枝想要继承丈夫的房产,必须出具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

  据了解,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证明是维护权益、主张利益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但由于时间久远、不可抗因素出现以及一些个人原因,有些证明获取存在很多现实障碍。再加上我国对证明类文件要求多、数量大、适用范围广,给老百姓增加了很大的负担。

  ●其他难倒人的证明

  证明合法继承

  在天津一家银行工作的小胡称,有老人死亡后其子女去银行取款,但按照法律规定,其子女要想把钱取出来必须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同时还要证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或者已经死亡,并且到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证书》。要办齐这些证明,需要到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

  证明独生子女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不少打算生二孩的夫妻由于独生子女证明遗失等原因,被“开证明”难住了。

  大连市沙河口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吴扬称,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发生多次调转,或发生离异分别重新组建家庭的话,就要返回街道提出申请,街道通过协助去公安机关调档、查询婚姻记录等办法办理独生子女证。

  吉林一位姓杨的女士是独生子女,其父母离异后也没有再要孩子。但由于独生子女证丢失,她先后到父母亲的工作单位、继父继母的工作单位、两处街道办事处等地开相关证明,前后跑了不下数十次。

  ●办证难如何解决?

  造成“证明难”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壁垒重重,为了办一个证明,需要办更多证明。此外,我国的档案保存制度也亟待完善。

  ■专家建议

  天津社会主义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对于公民重要档案的保存,应该延长保存期限或者直接设定为永久保存档案,并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管理。一次登记随时可查,及时更新,避免零碎证明给百姓带来消耗。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应该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证明流程,采取更科学更多元的证明方式,避免老百姓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

  北京市委讲师团顾问刘景山:根治“证明困境”,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于个别部门不愿割舍利益不想承担责任的,要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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