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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乃城镇化建设“大忌”

  • 发布时间:2015-05-07 07:2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土地乃国人安身立命之本,发生在土地上的各种问题和乱象,不应等闲视之!

  百万亩土地被闲置,必定会引发各种矛盾,其复杂性将超出人们的想象,往浅了说,会引起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矛盾,往深了说,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继而引起群众的不满。在各种矛盾当中,处于弱势的一方,比如居住在被闲置土地上的居民们,他们的利益谁来保护?笔者注意到,被拆迁地块大多位于城乡结合部,那里的居民大多为农村户口,这部分群体,往往在人数上虽然众多,但很难在整体利益上形成一致,因而难免被“忽悠”。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他们除了找当地政府寻求保护外,其实真的没有太多的选择。当地的父母官们,应当看到这一点,以积极的态度对待闲置土地上发生的各种问题。

  土地即是民生!作为一方百姓的父母官,理应心想百姓,情系民生,把解决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更要注意因城乡二元化而引发的土地矛盾,不能以推进城镇化建设为理由,牺牲农业户口百姓的利益,而给日后的城镇化建设留下隐患。

  土地是百姓的命根子,这是古今不变的理儿!作为父母官,一定要明白地意识到,对于一块土地上居民的拆迁,其实是要让其放弃自己的切身利益,即脚下的土地,其中就包括宅基地。在如今城镇化建设带动土地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下,一定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让居民们得到合理、公平的补偿,尽快为其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并且在积极健康地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努力让这部分为城镇化建设作出过牺牲的百姓,也能分享建设的红利。

  尤其是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更应当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土地的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量土地在拆迁后又被长期闲置,既占压企业大量资金,又让百姓吃亏,生活也没有着落,还让当地政府在许多事情上难以作为,实在是城镇化建设当中的“大忌”!

  不过,笔者也理解,一味指望当地政府以行政手段进行土地拆迁并处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种做法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容易引起矛盾,且被拆迁的居民总是处于弱势一方,很容易在各方利益的博弈和缠斗中被湮没,也很难避免个别官员运用行政手段,以土地牟取私利。另外,某些地方政府换届之后,新任政府领导对于前任领导所签署的协议不予执行,出现这样的情况也让企业和普通百姓束手无策。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宅基地流转交易市场,让所有的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得以实现,并从根本上改变拆迁当中居民们所处的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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