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收入陷阱的警告
- 发布时间:2015-05-04 03:29:37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叶 檀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中国未来五到十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50%以上。这是直言不讳又非常及时的警告。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幸运,不能跨越是常态。从低等收入国家到中等收入国家很困难,依靠改革,中国的努力获得成功。引述朱天教授《中国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吗?》的数据,根据1960年时相对收入不到美国10%的42个低收入经济体在1960—2011年间相对收入水平的变化,只有8个国家在2011年之前进入中等收入经济体的行列,分别是非洲的赤道几内亚和博茨瓦纳(一个是因为发现了大量的石油,另一个是有丰富的钻石资源),亚洲的中国、泰国、斯里兰卡和印度尼西亚,中东的埃及和突尼斯。1960年时相对收入达到美国10%-40%之间的所有42个中等收入经济体,只有12个国家(地区)在2011年之前成了高收入经济体:亚洲的日本和东亚四小龙,欧洲的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以及中东的以色列与中美洲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跨越中等收入经济体是中国人的大课题。有前车之鉴,黄亚生《中国模式到底有多独特》一书指出了巴西的例子:二十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巴西经济飞速增长,1968年—1974年,巴西GDP年增长11.4%。然而,“巴西奇迹”之后是失落,有整整20年,巴西经济没有增长,社会动荡。
我们要找到跨不过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值得我们沉思的是,为什么亚洲四小龙能够成功,新加坡能够成功,而巴西、阿根廷这些国家却一再陷入治乱循环。
真正重要的是法治市场。无论是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地区,二战后都有打散原有经济结构、再塑社会经济秩序的过程。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英德米特·吉尔曾表示,从东亚经济体经验来看,发展模式经历了三个转型:从多样化向专业化转型,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从低收入向高技术转型。东亚成功,拉美失败,表现在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不同、城市化发展质量不同、法制截然不同。日韩都具有一套健全高效的法律体系和分权制度,而拉美经济体则腐败现象严重,经济社会发展易受政府随意性的干扰,缺少一套客观公正的运行机制。
中国正走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路上。目前的反腐是建立法制市场重整秩序的第一步,但期待市场经济法律基础一朝之间就完善起来是不现实的。仅举数例,有地方国企在并购重组时一纸红头文件就把上市公司高管撤了,毫无规则意识;体制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往往按身份分成编制外、编制内员工,待遇截然不同,这是原始血缘经济,与市场人力配置毫无关系; 有的地方国企改革时好的资产出售,会出现权贵伸手、资产流失,不改革又人浮于事,导致效率不高。总之一句话,法制建设十分迫切,但又任重道远。
打破身份制约,建立法治市场经济,是中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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