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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出资信息不可马虎

  • 发布时间:2015-04-30 14:29:38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孔蕾通讯员翟玉红柳静)今年是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施行后的第一年。昨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从抽样调查结果看,有不少实行认缴制的企业在填报企业年度报告的“出资信息”时存在误区。为此,工商部门发布提示:认缴注册资本要按照公司章程如期缴付,相关信息更要如实填报,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去年3月1日启动的商事制度改革中,企业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绝大多数行业办理登记业务不再需要验资报告,令不少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享受到便利。而在目前正在进行的2013年、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中,不少企业在填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时,却走入误区。从市工商局对部分企业年报情况的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随意填写和出资没有按期到位等情况,可能影响企业年报的真实性。

  “企业务必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缴付注册资本,并在年报中如实填报注册资本信息。”据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缴付注册资本,而是公司的股东(发起人)要按照公司章程中共同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出资时限,保障注册资本到位。如果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化,应当先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示即时信息后,再填报年度报告。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虚报股东出资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保障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工商部门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为此提醒广大企业,及时检查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避免随意填报年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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