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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首批客户全部承保

  • 发布时间:2015-04-30 04:29:5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记者从幸福人寿了解到,昨日,经过房产评估、律师调查等流程后,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房来宝”首批5张保单全部承保。保险合同自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保单承保后将进入抵押登记和公证环节,这两个流程走完后, 首批客户“幸福房来宝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将全部完成。首批客户涉及北京、上海、武汉这3个城市的5个家庭、8位老人。

  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于今年3月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老人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可享有3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老人可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老人认为保险合同与其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据了解,老人首次养老保险金给付日为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5日,首批客户首次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大约在6月中旬。幸福人寿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日将老人应得的养老保险金汇入投保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扣除老人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房来宝”在试点期间优先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和高龄老年群体。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是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根据其保险费率表计算,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险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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