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续驶不达百公里无补贴
- 发布时间:2015-04-30 04:29:52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刘宇鑫)昨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2016年至2020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实施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同时,补助标准将在未来施行逐步退坡机制:2017年至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年至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另外,续驶里程在100公里以下的乘用车车型将无法再享受补贴。
与现行补贴政策相比,《通知》要求的2016年至2020年补贴范围扩大:四部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而之前的补贴政策仅对国内88个示范城市给予补贴。普惠制的实行,无疑是为了应对全国范围内大气环境治理的压力。
在乘用车方面,2016年之后,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同样按里程补贴。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对纯电动乘用车的里程提高了要求,即续驶里程必须大于等于100公里,而之前的补贴门槛是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公里。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在100公里以上但低于150公里单车补贴2.5万元,续驶里程150公里及以上但低于250公里补贴4.5万元,250公里及250公里以上补贴5.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续驶里程在50公里及50公里以上补贴3万元。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按里程补贴分别是3.15万元、4.5万元、5.4万元。2016年补贴对纯电动车续驶里程提高了要求,这意味着续驶里程在80公里至100公里的车型将无法享受到补贴,无形中给不少车企带来压力,迫使其提高技术水平。
财政部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地方性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四部委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部委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补助资金、取消新能源汽车补助资格、暂停或剔除“推荐车型目录”中有关产品等处罚措施:一是提供虚假技术参数,骗取产品补助资格的;二是提供虚假推广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三是销售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型号、电池容量、技术参数等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
今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汽车工业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2.54万辆,同比增长3倍。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1.11万辆,同比增长4倍,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7257辆,同比增长近5倍;纯电动商用车生产4635辆,同比增长近5倍,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生产2374辆,同比增长61%。
另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统计,一季度,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0430辆,产量为17054辆,同期销量达到产量的61%,这主要因为销量统计有一定的滞后性,很多消费者对购买新能源车还存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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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昨日的《通知》还要求,新能源汽车厂商要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生产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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