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少缴营业税1600多元
- 发布时间:2015-04-28 14:33:06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火种。近日,济南市地税局召开第一期系统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会,涵盖全市11个区、县(市)局所属的小型微利企业,培训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1107户。会上,不少小微企业负责人畅谈企业依靠税收优惠“爬坡过坎”的经历,小微创业者小靳便是其中之一。
半年前,在济南某知名大酒店工作的厨师小靳辞职了,和女朋友在济南高新区开了一家餐馆。谈起创业的初衷,小靳说,除了自己有一技之长外,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采访中,小靳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创业初期,哪个企业不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现在办税务登记能立到立办还不收钱,领购发票也不要钱。营业之后,国家规定每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不缴营业税,这样买卖不好的话,就可以少缴营业税等税费1100多元,相当于给一个人交了养老保险,给创业吃了颗定心丸,为什么不自己创业试一试呢?”
让小靳更为高兴的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月营业额即使达到2万,但不到3万的话,他还可以不用缴税。“这样的话,就能少缴1600多元,两个人的养老保险都快全交了。”“目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多的体现在保障民生上,让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济南地税高新分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济南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7日,济南市地税局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把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列为重点督查和绩效考评事项,强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绩效考核的过程管理,在系统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辅导和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局长信箱”、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维权岗位等及时受理纳税人服务投诉,对纳税人反映的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等情况,指定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税务人员责任,确保全市全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济南市地税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度,济南全市共有5898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核计减免税款1485万元。 记者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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