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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电子合同破P2P“跑路”难题

  • 发布时间:2015-04-27 08:24: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互联网金融争议解决与法律服务创新”研讨沙龙举行 律师建议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播)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大潮汹涌而来, P2P网贷平台等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深圳遍地开花。资料显示,目前深圳市注册登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超过800家,一半以上为P2P网贷平台,每月都以10%的速度增长,贷款规模约占全国30%,占广东省一半以上。

  在金融创新和盘活民间资本的另一面,各类P2P平台跑路、债权纠纷等金融风险时有发生,对投资人权益造成极大隐患,也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日前,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等主办的“互联网金融争议解决与法律服务创新”研讨沙龙在深圳举行。据悉,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目前P2P平台跑路,交易证据取证难等普遍问题,引入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互联网金融:立案难取证难

  在华南国仲(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秘书陈睿博士看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纠纷具有“金额小、数量大”的特点,“投资额一般都在1万元到2万元之间,一个项目往往有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人参与,并且分布全国各地;一旦项目违约或出现挤兑事件,往往给纠纷解决增加很多难度。”

  其次,很多此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往往都面临着立案难问题。同一案件涉及主体众多,确定诉讼主体、审核起诉材料都是十分繁重的工作任务。

  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取证难”也是互联网金融纠纷进入司法程序遇到的另一个难点。互联网金融交易基本都在平台上进行,通常没有签署纸质合同。当出现争议纠纷时,投资人往往无法获得有力的交易证据,一旦平台被黑客入侵或者平台跑路,这些电子证据就将会被销毁,投资人除了一个付款给平台方的记录证明,将无法提供其他强有力的追偿证据。

  引入电子合同 确定屏幕后面的“他”

  针对这一困惑,深圳“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律师认为,在线交易的一个关键证据就是电子合同,“签署一份规范的电子合同是对平台及投资人权益的最佳保障手段,它不仅可以确定屏幕后面操作者的‘身份’,而且,一旦出现纠纷,还可解决取证难的问题。”梅臻表示,用户在投资、交易前与平台签署电子合同,将实现交易前的证据固化及第三方托管,如果遇到交易纠纷或者平台跑路现象,就可快速调取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电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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