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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骅鑫房开公司未按规定纳税申报被罚

  • 发布时间:2015-04-27 05:29:42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田洋)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黄平骅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导致建筑公司少缴税款被罚。

  我省地税机关通过对黄平骅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案检查,发现该公司旧州项目部少缴各项税费172.09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导致其工程承建企业少缴各项税费计12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我省税务机关向黄平骅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追缴税(费)301.09万元、加收滞纳金9.75万元,处罚款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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