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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百姓健康 助力老有所养

  • 发布时间:2015-04-27 05:29:43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田 洋

  新闻 提示

  医疗和养老问题,关乎民生福祉。让政府和市场“两手并用”,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衔接互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健康和养老保障服务,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和养老需求,促进民生改善。

  2015年2月28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十条”)出台,明确了我省商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发展的新任务及新举措。本报特邀贵州保监局和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对“省十条”有关商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观点

  贵州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覃林岚: 运用保险机制 保障民众健康

  商业健康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等诸多因素,社会所面临的健康风险日益突出,健康医疗费用支出快速增长。在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下,通过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居民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医疗财务规划,拓宽全社会健康保障资金来源,是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医药卫生体质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

  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总经理陈小尤: 激发市场活力 丰富保险服务

  在“省十条”的指引下,人身保险的市场空间将得到空前释放和拓展。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我省商业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服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宽,以更加丰富的形式、在更深层次全面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将与基本医保、基本养老形成合力,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和养老保障需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的重要补充作用,最大程度地解决现阶段最关乎民生福祉的医疗和养老问题。

  关键词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政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省城乡居民。

  【解读】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起步较早。从2012年底确定全省实施方案,经过两年努力,到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全省6个市(州)41个县区(贵阳、毕节、黔西南、六盘水、铜仁及黔东南凯里市)1785.57万人,占全省居民总人数的51.25%,实现覆盖地区和覆盖人口“双过半”。累计为5.68万人次支付大病补偿金4.44亿元。

  贵州保监局近年陆续出台大病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基本服务规范和统计要求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承办行为。从实施效果来看,大病保险的功能作用逐步发挥。首先,提高了大病的赔付比例,缓解了部分家庭因大病带来的经济困难。参保群众获得大病保险赔付后,其自付比例普遍降低10-15个百分点,整体赔偿率达到60%-90%以上,“因大病致贫”、“因大病返贫”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基本医保基金效应也得到了放大。其次,将商业保险公司的良好运作、专业管理带到社保领域,形成了对基本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根据之前方案安排,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目标。保险机构将借“省十条”东风,积极参与,不断加大信息整合和互通,力争实现大病保险的现场直补,进一步缓解参保(合)群众大病支出的资金压力。同时,运用专业技术,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合理性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虚假行为,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关键词

  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政策】推动开展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

  【解读】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及城乡救助为核心的基本医疗体系,基本医疗覆盖大部分人群,医疗风险转嫁深入人心。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制度实行的是“广覆盖、保基本”原则,总体保障水平不高。一方面,单靠基本医疗保障并不能完全化解医疗风险,仍可能会因大额医疗费用的支出影响群众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在满足一般性诊疗支出的情况下,出现一定程度的普遍性节余,造成医保资金闲置。

  在此背景下,积极探索构建“社保医疗为主、商业健康险为辅”,实现基本医保资金功能最大化,利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成为有益的创新思路,此举措已在部分省份先行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我省现代保险服务业“省十条”明确了此项工作,为我省启动和探索此项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下一步,希望省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细则,在制度设计上进行界定,为该项举措实施提供基本前提。作为国有大型保险企业,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将积极与政府及主管部门沟通,根据实际需求拟定一整套对接业务方案,在产品、责任、赔付方面完全与基本医疗形成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一套更全面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关键词

  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政策】鼓励各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降低运行成本。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

  【解读】推动各级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是保险功能作用的重要体现。

  按照“委托经办、管办分离”的原则,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于2007年起在全省率先试水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明显。在六盘水市钟山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进一步扩大至该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累计受托管理医保基金6.16亿元,服务人群超过384万人次,审核扣减不符合政策规定费用2409.74万元,有效提高了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政府压力得到减轻。

  下一步,我们将对六盘水经办新农合经验进行认真总结,积极争取在全省范围进一步推广。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有机结合,实现经办业务与商保业务的资源整合,推动全省新农合业务的科学化、集约化、高效化管理,继而向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群体进行辐射,使其受益。

  关键词

  商业养老保险

  【政策】创新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服务为计划生育家庭、失独家庭等提供养老保障。引进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我省投资设立养老社区。

  【解读】当前,我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水平总体不高,业务规模较小。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省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份额仅占全省人身险保费收入的5%;参与企业年金职工人数仅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职工人数的5.38%。这也说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近年来,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都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在我省,相继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给予政策支持。“省十条”也提出创新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在推进,这为保险机构进一步介入养老保险业务以及在黔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迎来重要契机。

  为加快我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将着力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加大个人养老保险业务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养老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核保、核赔等专业人才;加强市场培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布局养老社区,同时建立社区康复、医疗机构,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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