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开示证据 化解侵权纠纷
- 发布时间:2015-04-25 07:29:25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朱文尧)按照国外客户要求加工了一批LED灯,出口时却被发现涉嫌侵犯国内商标知识产权。记者昨日从厦门海关获悉,该关成功运用证据开示方法化解了这一知识产权纠纷,生产商以国外委托方已在境外注册该商标为由获得国内商标权利人的谅解,该案例也入选2014年全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2014年5月28日,厦门某照明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出口一批LED灯,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其中1.6万个LED灯的包装上标有Conserv Energy标志。经查询,该商标已由上海某公司进行备案,因出口商无法提供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海关依法扣留了这批货物。
考虑到厦门某公司是根据国外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海关关员建议该公司了解委托方是否在国外进行了注册。果不其然,经核实,委托商早已在国外进行了商标注册,并将品牌注册和使用等相关资料传到国内“以示清白”。
鉴于委托方已在境外注册该商标,而且生产的全部产品都将出口,厦门海关认为该案应属于“定牌加工”(指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生产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品全部交付委托人,仅收取加工费)案件。秉着透明执法、理性公正的原则,该关决定以证据开示会的形式,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协商处理该纠纷。
会上,厦门某公司出示了国外委托商的商标注册证明、委托加工合同、历年来的海外订单及相关出口证明等材料,并接受了国内权利人的质证,海关关员也适时对定牌加工案件的执法及司法机关的裁判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最终商标权利人谅解了该公司的行为,并同意放行这批货物。
据统计,2014年厦门海关共查获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53批次,案值约人民币1312万元,案件数和案值均位居全国海关前列。与闽南地区产业特点相对应,该关查获的侵权案件多集中于服装、鞋帽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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