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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

  • 发布时间:2015-04-23 15:29:18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昨日,省物价局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将全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 0.0176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06元。同时,中小化肥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1元。

  此次下调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电煤价格下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就要下调;二是稳定经济增长预期,减轻企业用电负担;三是促进行业协调发展,改变目前电力行业盈利较高、下游行业部分经营困难的局面。

  省物价局表示,本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农业电价。一直以来,我国对居民、农业用电实行低价政策,不足部分主要由工商业用电承担,导致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2014年我省居民平均电价为每千瓦时0.58元,农业生产电价0.48元,而一般工商业电价达0.98元。将煤炭价格下降的空间主要用于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利于缩小交叉补贴,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符合中央的电改方向。预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后,可减少我省企业电费支出每年约14亿元。

  据了解,利用电价调整腾出的资金空间,我省还将对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光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沼气发电等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年补贴金额预计达1.668亿元。同时,我省还将积极推动秸秆利用燃料化,补贴农林生物质(秸秆)发电,全省生物质发电企业每年补贴金额将接近2亿元,帮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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