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12平米承租规定 为何难治兰州群租乱象
- 发布时间:2015-04-23 11:08:00 来源:中国甘肃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4月,随着西部商报联动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流动人口管理大队,共同启动针对出租房进行整治的“清理暗角行动”之后,各类出租房问题接踵而至,特别是隐身城区楼院内的群租房更成为市民控诉的焦点:屡投诉、屡管,屡管、屡投诉……群租房管理缘何陷入怪圈?本报记者进行了多日的走访调查。
市民:屡次投诉屡次复燃
原本可供一家人居住的房间,一下子住进20多个人,每天这些人来来往往,上下楼的脚步声、说话声、开门声、打闹声,无时无刻不困扰着家住王马巷的宋先生。多次劝说无果,宋先生开始向物业、社区、公安、媒体等反映投诉,但往往只会好上几天,几天过后又恢复常态。而到了深夜,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总会从天而降落在宋先生家的防护栏上。同样,饱受折磨的还有家住白银路的郝女士,自从楼上的住家将房子租给一个饭馆给服务员当集体宿舍后,她的噩梦也开始了:一套房子里住着十多个人,且是男女混住,经常凌晨三四时才回来,喧闹声不断,抽水马桶几分钟就会响一次,有时晚归者还会把每家每户的电子门铃按一遍。“宋先生”们有些绝望:难道就没人能彻底解决这事吗?
庞大的群租房客,正真实地生活在我们的身边。来自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30日,兰州市流动人口累计登记已突破150万大关,达到1547289人。
群租者:房租便宜 男女混住 将就吧
在七里河区建西东路一楼层上的出租房内,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将近20名外来打工者。屋内杂乱不堪,放着高低床、大通铺、行军床、简易床……这里更像一个床的陈列馆。当西部商报记者随着辖区民警进入该房间时,坐在床边,低头不语的阿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三十出头的阿罗是随丈夫一起来兰务工的,丈夫做的是木工,她打些小工。阿罗说,由于地方狭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尽管起居十分不便,但由于房租便宜,大家也只能将就着住,说到这里,阿罗的脸下意识地红了起来。什么男女有别、个人空间、隐私,在人均百元的低价房租面前都可视而不见,阿罗的窘境并非个例,这只是群租客的一个缩影。迫于经济压力的群租客们,在期待“梦想照进现实”的时候,面对现实的残酷,他们常常会不堪重负,甚至萌发冲动逃离兰州。
警方:出租屋内居住多少人 警方无权干涉
截至2015年3月30日,兰州市累计登记出租房屋129284户。4月21日,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流动人口管理大队通报最新数据,这意味着至少有12万人在当房东。而兰州市公安局流动管理人口大队张心惓队长告诉记者,这个数据并不全面,因为许多房东尚未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有效登记,游离在警方监管之外。从今年3月起至6月,兰州警方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流动人口集中宣传及出租房屋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兰州警方已处理违反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136起。此时,中介、房主们也在时刻关心注视着政府下一步的动态,如何规避风险,让自己的现实利益最大化。
“一房东、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层层转租之后,出租房彻底失控,很多变成了群租房。”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颜宗国告诉西部商报记者,作为监管部门,他们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困惑。因为根据现行法规,他们只是对承租人和居住人的信息进行登记,督促租房者办理居住证,只要租房者是合法公民,不从事违法活动,至于出租屋内居住多少人,警方无权干涉,也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定,所以居民在反映群租房乱象后,警方只能进行调解、教育,并要求房东对出租房屋要严加管理,并尽安全注意和监督义务。
调查:软标准难撑大局
“开门上床,伸手碰墙,排队如厕”,这是群租房租户们对自己居住环境的生动描绘,而这样的居住环境,也埋下了极大的消防、盗窃甚至入室抢劫等安全隐患。既然群租房的噪音和卫生问题极易引发邻里纠纷等社会问题,那么对出租房屋管理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2011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出租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那么,兰州规定的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最低标准是多少?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2009年兰州市政府出台《兰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用于居住的租赁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但是记者又发现,该《办法》只是对“人均承租面积”作出了简单规定,并未对违反本条规定应如何处罚作出具体要求。
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克明认为,该《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其行政处罚设定权是极其有限的。与此同时,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租赁部的工作人员实际遭遇恰好印证了王克明律师的观点。该工作人员称,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且只要求房东对出租的房子进行申报,并不是强制要求房东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所以实际操作中,很少有人主动来办理登记备案。
最低的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标准有了,可是由于没有细则及相应的处罚规定,这个标准仍如空中楼阁。
如何管理群租房?物业公司也在四处取经。一物业公司高管称,2013年6月,南京一小区物业就针对群租房出台了一个“吃螃蟹”的规定,该物业将人均20平方米作为界定是否为群租的标准,即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超过7个人租住,就算群租。达到群租标准的,物业要求租住者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根据暂住证发放临时出入证,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只提供不超过7张临时出入证,其他人要进出就麻烦了。“通过这种制造‘麻烦’的形式,来达到让群租客离开的目的,或许这是一个好办法。”但该物业公司高管表示,据他所知兰州尚未借鉴这类管理办法。
治理背后:城市外来人口困局
然而,一旦动真格地整治群租房后,原来的这批租户又该到哪里去住?北京已经开始启动用正规的“集体宿舍”替代群租房的计划。2013年,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正在探索研究两种方式,一是在城乡接合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二是城区将建设一些条件较好的“公寓”,提供给收入稳定的人群租住。而城区这种租赁房不会像公租房那样设置门槛,而是公开面向社会,包括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
同样,兰州也身处城市外来人口困局之中。随着兰州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给兰州发展注入巨大活力,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我们十分期待有关部门立法、服务和管理的触角及早深入其中,莫让群租房成为这座城市管理的暗角、真空地带。(西部商报 记者 都一鸣 实习生 周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