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业务范围全覆盖
- 发布时间:2015-04-23 10:04:47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河北省是全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首批试点省份。两年来,河北省按照“省级重提升,市级抓拓展,县级促规范”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国库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省市县三级全面开展
省级方面,一是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了业务范围的全覆盖,126个预算部门、1600多家预算单位、11家代理银行、人行国库以及财政厅12个部门预算主管处全部纳入电子化管理。二是工行和建行代理的预算单位正在陆续开通自助柜面业务服务,实现了授权业务网络支付。三是对专户资金、财政代发工资、公务卡批量还款等业务的电子化管理功能进行了系统测试,为实现全部业务纳入电子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市级方面,廊坊市、邯郸市本级支付电子化系统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运行,其余9个设区市本级2015年1月1日正式上线,实现了设区市本级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全覆盖。
县级方面,廊坊市安次区、邯郸市涉县的支付电子化系统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运行,所辖全部16个乡镇一并纳入了支付电子化管理;另有17个县(区)也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五大措施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财政部领导和国库司有关人员多次到河北进行业务指导,审查技术方案,亲自督导检查,使工作开展有了“底气”。省财政厅把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列为考核市县级财政国库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要求务必抓出成效。在人力、财力和设备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为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成立了由省厅、人民银行、11家代理银行和相关公司组成的工作小组,财政国库部门作为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者,既要统筹整体规划,又要牵头业务规范,更要从“项目经理”的角度,努力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是,优化业务流程。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在财政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当突破,构建更科学先进的业务管理体系;坚持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多方受益原则;坚持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协调一致,有利于监控的原则;坚持资金运行链条上多岗位制衡原则;坚持资金流向透明的原则。
四是,健全制度体系。为适应以电子凭证为基础的信任体系,先后出台了《河北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印章内部管理规定》《河北省财政厅电子凭证库内部管理规定》。为保证电子化支付业务的深入开展,陆续出台了《河北省关于全面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河北省省级财政直接支付审核管理规程》《河北省省级财政授权支付管理规程》《河北省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等。
五是,抓好推广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业务与技术培训。对预算单位的培训做到了“三个结合”,即小范围座谈与大面积培训相结合、政策宣传与业务技术讲解相结合、深入预算单位现场解决问题与远程指导相结合。
彰显四大成效
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综合效能。通过支付电子化管理,取消了纸质凭证流转,不再需要人工跑单;通过加盖电子印章,不再进行人工盖章;通过电子校验,不再进行电子信息与纸质单据的人工核单;通过自动对账,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以河北省省本级为例,实行支付电子化管理两年来,共支付资金1225.72亿元、68.54万笔;通过自助柜面业务系统,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全天候”办理授权支付业务。
提升了财政资金运行监控水平。实行支付电子化管理以后,再造、整合了一个完整的管理链条,实现了资金支付“环环相扣、互相牵制、有始有终”。目前,已经做到未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进不来、看不到、改不了”,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丢不了、拿不错、赖不掉”,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加上“电子凭证库”、人行与财政两端备份等新技术,实现了对每一笔资金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监控。
促进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从根本上解决银行网点不足、清算时间过早、人手短缺等制约偏远地区和乡镇一级国库改革的瓶颈,促进了“纵向到底”目标的实现;有效消除“信息孤岛”,消除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倒逼机制促使对已有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审视,纠正了过去“模棱两可”“粗线条”的做法,规范了工作人员在资金支付各个环节的行为。树立了国库管理新理念。强化了国库管理依法合规、标准规范的意识,通过集中梳理支付业务流程,认识到国库业务处理就是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三流”的处理,并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了管理制度,设计了全新业务流程,并全面准确“固化”到软件系统中,为依法依规管理国库提供了有效途径,促进了资金支付业务处理的标准化。
树立了新安全观,系统提供的双份“电子凭证库”、具有唯一性的各类凭单印章和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使支付电子化管理安全性更高。奠定了国库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随着电子支付数据不断积累,以前面临的监控财政资金运行、监督预算项目绩效、国库现金保值增值等“课题”逐步具备了“开题”条件。
支付电子化管理仍“在路上”
目前,河北省支付电子化管理取得的成绩仅是阶段性成果。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正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还有诸多工作亟待开展。
首先,要加快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广进程。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数据存储与加强灾备管理。抓紧完善软件系统,在现有工行、建行自助柜面业务试点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系统性能,逐步扩大应用范围。认真总结市县试点经验,经过2015年的攻坚克难,力争2016年实现省市县电子化支付全覆盖。
其次,要推进“四型”财政国库建设。基于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资金支付高效、安全的优势,加强财政“窗口形象”建设,进一步打造服务保障型财政国库;基于电子化支付数据全面精细、日趋庞大的优势,努力发现纷繁复杂的财政运行现象背后的本质性、内源性规律,及时出具研究报告,为各类决策活动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打造决策支撑型财政国库;基于国库电子收付数据信息即时准确的优势,逐步实现国库现金流量按日预测,探索建立库底目标余额制度,统筹债务发行与现金管理,调控国库资金在一个水平区间内稳定运行,进一步打造运营管理型财政国库;基于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所确立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手段,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控制能力,进一步打造风险防控型财政国库。
再其次,助力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按照新预算法对预算编制和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建设财政大数据库的要求,系统解决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与预算编制业务系统、财政监督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问题。特别是把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实践中积累的业务规范、技术实施、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以及信息安全、标准化、绩效管理等理念,完整体现在河北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中,助力深化财政改革。
最后,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对资金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审核规则进行再完善、再细化、再量化,强化审核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实时监控公务卡消费、现金提取、账户间资金划转、“三公”经费支出等预算执行全过程,加强对财政支出行为的微观分析,为严肃财政纪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