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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遭破坏领导要担责

  • 发布时间:2015-04-22 02:31:1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刘久锋)近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据悉,这是对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措施的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正式文件,贵州也成为率先对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问题开展问责的省份。

  包含34项生态损害情形和17项林业生态红线保护不力情形的两个问责办法,将成为贵州各级党政干部的“紧箍咒”,问责的方式从最轻的责令公开道歉直至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两个问责办法同时明确,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办法对问责的对象、范围和处罚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问责对象既包括贵州各级党委政府、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的部门,也包含国有企事业单位。

  “问责办法将党委系统的干部纳入问责体系,明确消除了以往只在行政系统问责、同样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系统却置身事外的弊端。”贵州省环保厅厅长熊德威说,这套明确而严厉的问责办法能帮助环保监督“长出更多锋利的牙齿”。

  贵州省林业厅厅长金小麒分析从去年9月到今年3月全省摸排出的7973起林业案件后发现,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是由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引起的,“这说明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必须加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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