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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电动平衡车目前不能当交通工具

  • 发布时间:2015-04-21 09:32:27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 文/摄

  福州晚报讯 像神话中的哪吒那样脚踏风火轮四处兜风,这是很多人儿时的梦想。而这个梦想,现在越来越容易接近了。“这些人双脚踩在一个轮子上到处跑,真有意思。”这段时间,在福州五一广场等空旷地带,不少市民看到电动平衡车后都会发出类似的感慨。

  所谓电动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有两轮的也有独轮的,没有方向盘,采用站立式驾驶方式,以电池为动力,通过身体重心或操控杆控制车体运行。2008年奥运会上,警卫人员骑着美国赛格威电动平衡车巡逻,令许多人第一次见识到电动平衡车。由于其体积小,驾驶简单,它被视为未来短途交通的重要工具。

  但由于价格昂贵,很长时间内,这种产品无法在福州普及。据悉,一开始福州市场上销售的平衡车品牌只有美国赛格威,价格很高,一般售价都超过5万元,很难称得上是面向大众的产品。

  后来,不少国内企业进入这一市场。目前,不少国产平衡车的售价跌到5000元左右,有的价格甚至低到一千元。然而,很多国产产品没有牌子,安全性无法保证。与此同时,赛格威又在美国控告我国国内五大平衡车品牌侵犯其核心专利,很多人因此不敢购买国产品牌产品。

  不过,现在市场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赛格威在上周出人意料地被国内平衡车品牌纳恩博全资收购,从而一夜之间变成“国货”。而更引人注目的是,纳恩博其实是小米科技投资的。“电动平衡车会不会像小米手机一样,只卖999元?”对这个猜想,业内人士表示,像小米这样的科技企业投资电动平衡车,整个平衡车市场未来可能会面临大洗牌,今后市场上肯定有低价的平衡车产品推出。至少在单轮平衡车方面,999元不是没有可能。

  正因为驾驶容易,价格越来越便宜,越来越多的市民打算购买平衡车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然而,律师却提醒市民,使用这种工具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法律,电动平衡车不属于机动车,而且目前交管部门对该种车尚未进行相应的监管。”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平衡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而在“非机动车”定义中,平衡车也没有被提及。所以,在目前情况下,市民购买此类电动平衡车前应考虑用途,最好将其作为娱乐休闲工具而非交通工具骑行上路,可以在公园、广场等场所休闲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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