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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试点范围扩大 安徽等四省区纳入

  • 发布时间:2015-04-16 10:32:36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通知明确,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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